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是我国对药品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该管理办法,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所有销售于中国境内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药品检查管理办法是针对药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该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药品注册管理:对药品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药品生产管理: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生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开展抽查检验,并对地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进行指导。
4、规范化原则抽样程序相对固定,减少随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5、当一批药品的包装件数(N)超过100件时,抽样单元数(n)按下式计算确定:n=根号398。
1、法律分析: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18号令),统一规范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2、法律分析:监督抽查的组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抽查时间:对各产品抽查间隔不得低于六个月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以下简称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对出口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1、《指南》共分8个部分,从网络抽检的范围、设备设施、抽样、检验与结果报送、复检和异议、核查处置及信息发布、影像记录保存等环节规范全流程操作。
2、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3、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第三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6、该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食品网络销售经营许可证的获取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先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在网络上销售食品,并且需要根据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食品网络销售的禁止和限制。
当一批药品的包装件数(N)超过100件时,抽样单元数(n)按下式计算确定:n=根号398。
生药鉴定的一般程序为取样、检查、测定。生药的取样 生药的取样是指选取供检定用生药样品的方法。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药品验收抽样原则:验收抽取的药品应具有代表性 抽样方法:50件以下抽取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多抽1件;不足50 件按50件计。每件上、中、下抽 3个以上最小包装如发现外观有异常,加倍抽样。
验收员在对整件药品进行开箱检查时需要追寻的抽样原则是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
1、法律分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药品网络销售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2、《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携局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
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药品销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
5、法律分析: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原食药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作了修改。
6、《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第二十四条 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时,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应急处置规定,依法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置措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召回药品的,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GB2828抽样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规定的抽样方案。这个标准主要适用于连续生产的产品,并且生产方需要提交产品给接收方进行质量检验。它提供了一种基于统计学原理的抽样方法,以确定所需检查的样本数量,并通过样本的质量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
该标准规定了对以不合格品数为质量指标的产品总体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适用于监督总体量大于10小于5的情形。该标准中的主要抽样参数或指标需要行业或地方监督抽样标准作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采样一般分概率采样(随机抽样)和代表性取样两种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