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陈珞珈牵头承担了局政策研究项目《中医医院经济运行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被列为200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会议参阅文件。
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中医药管理及卫生经济专家陈珞珈教授说,中医药工作之前由于法制不健全,因人而异的现象比较明显。立法能够改变“人治”状况,“以法治医”,解决中医工作的多种历史遗留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使其不受干扰地健康前进。
为了深化医改,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须强化领导,将卫生信息化建设视为重要任务,将其列入核心议程。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几个关键任务:首先,着重构建卫生信息标准与安全体系。组织力量研发基础卫生信息标准,统一并规范卫生领域的术语和代码,确保信息交换的准确性和技术标准的完善。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总体框架、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首先,总体框架强调构建国家、省、地市或县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核心业务。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卫生事业适应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提升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卫办发〔2012〕38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
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以期实现信息的统一高效和互联互通。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对于深化医药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以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国家目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这是一项亟待加强和推进的重要任务,将对我国卫生事业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摘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在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建设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体系,提高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同时指出,医院信息化要以规范医院管理和优化临床医疗服务为重点。
1、沈绍武是一位在中医领域具有深厚学术背景的学者,他目前担任湖北中医学院的副教授,同时也是一个高级统计师。在教育方面,他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致力于培养新一代的中医研究人才。在学术研究机构中,沈绍武是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的副所长,他的工作重点涵盖了中医药领域的标准化和信息技术研究。
2、目前,沈绍武教授正活跃在科研第一线,他负责多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卫生厅的重要课题研究以及项目任务。在教学方面,他主讲《医学信息学概论》、《医院信息系统概论》以及《医院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课程,为培养医疗信息领域的专业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
1、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保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2、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国家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设立专门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对优秀中医药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国家对中药进行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保障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于2003年颁布,强调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保护、扶持和发展,提倡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2007年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在继承中医药优势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满足社会和民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4、建设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完善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
5、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众多旨在支持中医药行业的政策与法规,涵盖行业扶持、科研、教育等多个方面。 在国家的高度关注下,中医药在国民医疗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条规定,各级政府有责任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发展规划,并完善管理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